乌鲁木齐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

乌鲁木齐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 发放标准: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例如,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45789元,则丧葬补助金约为22894.5元(45789元÷12个月×6个月)。
  •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 发放标准
    • 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包括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等。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发放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如,若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74元,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97480元(19874元×20倍)。
  •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发表回复